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甚至还觉得自己之前意识模糊的那下,是被对面圣殒骑的精锐给阴了,外加这些能活到七十多岁,快八十的老兵,都有些混不吝,对于想不明白的事情也没多想。

外加刚产生自我认知,就见到了和自己一起征战了几十年的巴修老兄弟,又见到了一群自己人,一开始还觉得记忆有些模糊,隔了层毛玻璃,有些看不清,但见到了张篁之后,广沅就正常多了。

张篁啊,那可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弟啊!和老子同样的天赋架构,和老子一起给段颎当护卫,和老子差不多同时当了鳏夫,整个段颎亲卫那一批次进来的,就剩哥仨了,王茂那个傻逼不知道跑啥地方去了,就剩他和张篁了,五十年的交情,生死弟兄,说老子好帅,想要学习,爽!

一瞬间,广沅魔君的脑子就清晰了,人都灵活了,什么毛玻璃,什么看不清,妈的,贱种圣殒骑,临死给老子来了一下意志攻击,还好老子意志属性够高,否则,记忆都被打模糊了。

没说的,跟着其他人追上前锋的过程之中,广沅开始给张篁哔哔自己的十二金剑有多么帅,多么的阔气,多么的牛逼,一把剑相当于自带斩杀和斩杀效果的五重熔炼的锐士,除了机动力有限,其他的你就说牛逼不!

然后被朱涛薅了一把走了,朱涛说他打不死禁卫有些难搞,这剑平砍带斩神,那可太好了,然后顺手就拿走了一把。

其他几个家伙没太强意志攻击,不能快速打死不死禁卫的老哥,也都顺手提了一把,广沅当时也没多想,以为这玩意儿被人借走了,自己还能生成,结果被拿走了六柄之后,广沅发现这玩意儿好像上限就是十二把。

不过也没在乎,六柄也够了,十二把的话,广沅自己其实操纵不过来,再怎么说,这些剑怎么飞,怎么砍什么的,要是需要广沅心神操控的,太多了,广沅自己也乱,故而被朱涛、滕栾这些家伙薅了五柄说是去砍人,广沅其实也没太在乎。

有一说一,有人类自我认知的广沅,就算是经过了训练,也不可能做到分心十三处,这实际上是魔神自带的能力,只是广沅不知道,还以为自己临阵突破了一个,自己没办法用的很好的天赋。

临走的时候张篁也摸了一把,广沅对此很不爽,因为张篁的意志攻击强度比广沅还高,根本用不上这种东西,但张篁表示帅是一辈子的事情,他需要研究一下,而且这剑挺不错的,借我用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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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至于之前十二柄金剑环绕的广沅,已经变成了六柄金剑环绕,不过饶是如此依旧非常的酷炫,外加杀伤力爆表,最起码对于周围的不死禁卫而言,广沅现在的输出能力非常夸张,原本不死禁卫的作战方式就是硬扛,然后包围,最后将对方堆死。

但面对广沅,硬扛只有死,广沅自己的斩击,金剑的斩击,都带有非常高的意志伤害,而本身武器的斩杀能力,甚至能将对手带盾牌一起斩断,生命印记自带的储备恢复能力,面对广沅这种直接将人打死的方式,根本没有任何用。

再怎么能恢复,也要有一个前提,那就是活着,死了恢复个屁啊!

以至于广沅的六柄剑刃一扫,配合上手上的阔剑,迅速的将周围杀出来一片空地,连内中的一个指挥的圣殒骑出身的百夫,也没招架两下,就被广沅当场砍死。

至于像之前在营地之中那样依靠连动、大气凝固等手段束缚广沅,然后一拥而上将广沅打死的方式,基本没指望了,广沅魔君和广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,广沅魔君那十二把剑是靠意识操控的,你将广沅束缚住了,那十二把剑照样在砍你,而且你用特殊的天赋将那十二把剑定住,广沅魔君一个意识,那剑就从现在可以触摸的实体,变化为意志剑了……

指挥一群不死禁卫准备就将广沅拿下的那个圣殒骑出身的百夫,就是被这玩意儿阴死的。

“哼,老子之前才吃了这个亏,临阵突破获得了专门解决这种局面的特殊终结技,结果你们居然还用这一手,死吧!”在大气凝固封锁了广沅六把上下翻飞的武器,其他人一拥而上准备砍死广沅的时候,六把金剑化作了剑光,在对面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情况下,从对面的额头扫过,强烈的斩神效果,直接将意志之光扫灭。

搞死了对面这支百人队的指挥之后,广沅就开始了大杀特杀。

另一边,朱涛已经意识到自己手上这柄武器有些不对,他之前也是看到广沅整了十二柄这样的玩意儿,担心广沅扛不住消耗,所以要了一把,并且暗示那些意志攻击不太强的老兄弟也都要了一把,本意其实就是在接下来战斗之中,将这柄武器消磨掉。

这样的话,能很大程度的降低广沅的意志消耗,结果朱涛用这柄自带斩神和斩杀的金色阔剑,已经噶掉了快二十个人了,这柄阔剑的威力各方面居然没有丝毫的变化,若非朱涛很清楚这确实是一柄意志结合天地精气形成的非实体武器,他都认为这是一把名剑了。

然后问题来了,维持这么一把武器,对于意志破限来讲意味着什么?

说句过分的话,光是这一柄剑就足够将广沅拖死了,可现在广沅维持了十二柄,而那边还在哈哈哈哈的狂笑,就知道广沅屁事没有。

“多少有些邪门了,这到底是什么天赋。”朱涛挠头,他是真的搞不明白了,不过他这个老兵是从天赋转技巧的年代过来的,本来对于天赋就不怎么熟悉,考虑到广沅自己没啥问题,也就懒得管了。

“这可是真的寄了,圣殒骑,确实厉害。”罗麦看着面前的捂着脖子艰难求生的骨干,轻笑了两下,他已经身重十余创,本身落地就落了一个邪门的地方,他妈的谁能想到巴克扎这么阴,穿着小兵的衣服,准备渗到前面打汉室一个措手不及,结果罗麦被丢到了这边。

有一说一,也就多亏罗麦确实够强,否则开场第一轮就该将罗麦打死了,不过现在也到极限了。

“不过我一个七十老汉,能在最后时刻这么爽快的杀一场,而不是一屁股屎尿的死在床榻上,老子值了!”罗麦狂笑着将自己的劲力全部注入了金剑之中,奋死斩出来了巅峰一击,又杀了两人,然后倒地,死前将剑朝着广沅的方向丢了过去。

巴克扎的面色变得极为难看,尤其是罗麦倒地之后,迅速的从二十多岁的青春状态,恢复成七十多岁的苍老,巴克扎的面色就变得更为难看了,这是和老东西拼命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