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五十八章 冤枉孩子 (2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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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小服饰店很温馨,衣服琳琅满目,但都不是玄凌喜欢的衣服。
虽然她们逛街的时候都会买一些时髦的衣服,素素的眼光也很好,看上的衣服也都是当下很流行的款式,但是素素进货的衣服都是很常规的款式,一是因为面向的都是大众消费者,二是时装进货价太贵,而且还不一定都能卖出去,毕竟喜欢时装的也只是个别人。
那个时候服装城的生意非常的火爆,款式新颖,价格也很亲民,所以一般人不会去商场买衣服,毕竟商场的衣服也是从服装城进货的,而且价格又贵,所以素素这家服装店没有赚钱,反而是赔钱了。
干了将近一年多,最后以赔钱收尾,最后还剩了一大堆的衣服,后来只能在夜市摆摊卖。
所以玄凌没有跟着素素卖衣服也算是正确的选择,本来就没钱,到最后还得倒贴钱,这个结果玄凌无论如何都是承受不了的。
素素没有孩子,还有一个有钱的家庭,有个支持她的公婆,还有一个疼爱她的老公,这个结局虽然是赔钱的,但是对于他们这个家庭来讲,并没有受到多大的打击。
但是这事要搁在玄凌的身上,那么天就塌了,毕竟没钱人的生活,面临的是温饱的问题,孩子教育的问题,别人家的孩子都是父母接送,买很多的好吃的,好玩的,还要报各种兴趣班。
但是这些玄凌的孩子都没有享受到,贺子溪虽然不上班,在家里玩游戏睡觉都不会接送孩子,更不会给孩子买好吃的,好玩的。
玄凌还要接送孩子,还要上班,想起那段日子真的是天艰苦了。
一年级的时候,因为没有时间,玄凌就让孩子坐着接送车,但是接送车因为要等所有孩子都聚集齐了才能走,这就耽误了孩子做功课的时间,而且车上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女孩,总是喜欢欺负晨晨,那个时候晨晨因为家庭因素,所以一直性格都很孤僻,不喜欢说话,每次在接送车上都会受到那些小女孩的欺负。
有一次那些小女孩竟然当着玄凌的面儿欺负晨晨,看着晨晨眼泪汪汪的样子,玄凌才知道孩子受欺负了。
其实晨晨小时候还是很厉害的,喜欢生气发火,喜欢摔东西,面对危险从来都不知道害怕,那个时候炫铃就觉得这个孩子不像自己那样懦弱,确实是一个好现象。
毕竟在这个社会上软弱总是会被人欺负的。
后来贺子溪的训斥打骂,让这个孩子性格变得孤僻,胆小,不敢惹事。
以至于上学的时候还被小女孩欺负,眼泪汪汪的都不敢言语。
玄凌那个时候很讨厌那些小女孩,经常无事生非,明明是自己的不对,反倒是在自己家长面前说别人家的孩子欺负她。
玄凌就真真切切的经历过这样一回,当时同院的一个小女孩单当着玄凌的面儿就跟她爸爸告状,说是晨晨欺负她,打她,依照玄凌对晨晨的了解,晨晨不被人欺负就好了,他哪里会欺负被人,但是这个女孩一口咬定就是晨晨欺负她了,当时晨晨还哭着跟玄凌说那个女孩一直欺负他,还愿望自己说自己欺负她。
玄凌是相信孩子的话的,但是那家女孩的爸爸非常宠溺自己的女儿,所以就认为就是晨晨欺负他家孩子了,但是因为是一个院里住的,所以那家爸爸没有发火,就是跟晨晨说了两句。
原话是这样的:“晨晨,咱们都是一个院里的,可不敢欺负我家妍妍,不然叔叔可不开心了。”
为了缓解当时的场景,玄凌虽然知道不是自己孩子干的,但是因为过多的解释,只会让人觉得她在肆意包庇孩子,既然对方爸爸也没有过多责怪孩子,那么她也只能退一步了。
但是为了让孩子以后不被欺负,证明自己的孩子还是有保护自己的能力,她还是没有按照传统的观念去评判这件事。
“晨晨,妍妍跟咱们是一个院里的,当然要做好朋友的,即便欺负咱们也欺负其他院子的坏孩子。”
这样一段话是缓解了尴尬,那家爸爸听了也很满意她的处事方法,但是晨晨不乐意了。
因为孩子的心灵是纯净的,是天真无邪的,他不能被被被别人冤枉,更不能被爸爸冤枉,那天晨晨大哭着辩解:“妈妈,我没有欺负妍妍,是妍妍一直在欺负我,你一定要相信我,不要相信妍妍。”
当时玄凌的心是痛的,她知道冤枉了孩子,但是那个时候她真的想不到更好的办法。
为了孩子不被欺负,她只能在外人面前要将孩子说的很强大,要让别人觉得自己的孩子也不是好欺负的,他也会欺负人的,这样可以让妍妍以后不敢再去欺负自己的孩子。
但是多年之后玄凌觉得这件事很对不起自己的孩子,毕竟真的是自己做错了,还要愿冤枉孩子,虽然她不知道该怎样去处理这样的事情,但是冤枉孩子终归是不对的。